上海一钢物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747612101D,以下简称本公司)
因本公司正在清理债权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应当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请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办理债权申报手续,具体公告如下:
1.申报期限: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其债权。
2.申报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淞肇路327号。联系人:鞠改秀,电话18721145739。
3.申报材料: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债权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合同、转账凭证、生效法律文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本公司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
4.法律后果: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本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特此公告。
公司名称:上海一钢物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沈林德
发布日期: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