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首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所需提交债权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债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最新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2.载明债权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及债权人债权金额、性质、形成原因、经过、有无担保等具体内容的债权申报书。
3.债权人债权形成所依据的合同、协议、发货单、对账单等债权凭证。
4.如债权人需委托他人代为申报债权的,还应提交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5.如申报债权涉及利息的,还应提供利息计算表,说明利息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同时将正常利息与罚息、复利等分开计算。
6.债权人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
注:上述申报文件需全部加盖公司公章。
请债权人按如下联系方式提交上述文件,逾期申报的债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债权申报联系人:管梦婷女士,通信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凯乐国际1栋14楼,邮政编码:610041。电话:18382406601,电子信箱:405064026@qq.com。
四川彭州铁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