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位业务往来单位,金融机构、社会公众;
威尔普(江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2MA25912506)在此郑重声明:
一、何军(身份证号:23062219721104****)原系我司“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及资产储备管理局天津片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系挂靠关系)。
二、鉴于何军的个人原因,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5年9月23日8时起,正式解除何军在我司担任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及挂靠关系。之前由何军负责的所有项目,自本声明起,由公司全权接管。
三、自上述时点起,何军的一切行为均属其个人行为,不代表我司的意志。何军无权再以我司名义或以我司项目负责人等任何身份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洽谈、签署任何协议/合同、出具收据/欠条、收付款项、提供担保或代表公司发表任何言论等一切活动。
四、何军与他人存在的任何个人经济纠纷、债务等,均系其个人行为所引发,与本公司无关。我司从未授权何军以其个人或公司名义为上述经济纠纷事宜进行任何活动,也绝不会对何军的上述个人债务承担任何形式的连带或担保责任。
五、敬请各业务往来单位、金融机构及社会公众提高警惕,注意核实相关人员的授权文件。凡与本公司从事业务往来,必须以加盖我司最新备案的公章/合同专用章及由现任法定代表人张晔或持有我司最新、有效书面授权委托书的总裁张二涛亲笔签署的文件为准(手章无效)。
六、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因轻信何军的身份而与其发生任何经济往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我司概不负责。
七、因何军的个人经济纠纷产生的损失,由何军个人承担,公司保留对何军的追诉权。
特此声明。
威尔普(江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