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凤莱针纺有限公司郑重声明

通知声明

2025-09-04 14:06

鉴于我司原法定代表人魏海华于2025年8月6日在《浙江法治报》刊订“遗失声明:浙江凤莱针纺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288AA88L),遗失公章、法人(魏海华)章,声明作废。”事宜,特作出声明如下:


一、浙江凤莱针纺有限公司公章、法人章从未遗失过,一直由专人妥善保管,且公司向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备案的备案号及防伪编码一直具有法律效力。


二、魏海华在《浙江法治报》的刊登“遗失声明”,系其个人行为,实际并未得到公司大股东的授权认可,其无权代表我公司刊登遗失声明。


三、魏海华在担任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若有私刻公章及法人章,并用私刻的公章、法人章(或其个人签名)办理的有关业务均与本公司无关。


四、凡是魏海华以私人名义签字、没有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的本公司的经营业务一律无效,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从2025年9月1日起,我公司已在安昌街道市场监督所办理完成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现魏海华已经不是我公司的股东,也不在我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职务及其他董事及经理职务。今后,若魏海华仍旧以我公司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均与我公司无关。


特此声明。


浙江凤莱针纺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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