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3日作出(2025)鲁0112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济南百源物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10日指定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为济南百源物流有限公司清算组。现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就济南百源物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济南百源物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5月10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因逾期申报产生的债权审查费用及不利的法律后果,由逾期申报债权人自行承担费用。债权申报过程中如有漏报、瞒报、虚假申报债权的,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济南百源物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
三、济南百源物流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同时应承担如下义务:
1.妥善保管并向清算组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并向清算组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如未能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向清算组移交其保管的印章、营业执照的,原印章及营业执照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视为作废,以济南百源物流有限公司清算组公章为企业印章;
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清算组和债权人的询间;
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法定代表人赵延龙无法交出应交接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应当向清算组作出书面说明或者提供有关证据、线索。
五、清算组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2号大众传媒大厦11、19层,联系人:王律师,电话:15614681998;孙律师,电话:17866985380。
特此公告。
济南百源物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