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鸿丰化工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让及催收公告

债权转让

2025-04-18 13:18

根据2025年3月21日乌海市鸿丰化工有限公司与阿拉善盟恒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乌海市鸿丰化工有限公司将其与内蒙古黄河铬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项下的货款3085022.84元及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总计以不超过332025.58元为限)所对应的全部债权及与该债权有关全部权利和利益依法不可撤销地转让给阿拉善盟恒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享有,上述债权已经(2015)磴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书》、(2016)内0822执694《民事裁定书》、(2021)内0822执恢178号《执行裁定书》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中。执行过程中,黄河铬盐已偿还货款本金864100元,现尚欠货款2220922.84元,计算截止2025年3月15日以2220922.84元为基数的利息为332025.58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071560.99元,案件受理费34136元,合计3624509.41元。现乌海市鸿丰化工有限公司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阿拉善盟恒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告债权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乌海市鸿丰化工有限公司的债务人内蒙古黄河铬盐股份有限公司,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阿拉善盟恒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履行3624509.41元货款支付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请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请特此公告。


附件:《债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乌海鸿丰化工有限公司,联系人:白生富,联系电话:13604731368,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交通局小区2-2-201室;

受让方:阿拉善盟恒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王丽荣,联系电话:18604831114,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王府街。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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