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人民政府根据福建省松溪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园公司)全体股东(王伟全、蔡康发)的申请,于2025年3月3日成立家园公司清算组,依法清理家园公司资产和负债,制定债务化解方案。
家园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5月17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现场申报地址:南平市松溪县东大商业广场2栋113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林卓尧,18050041109;邮寄申报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66号海翼大厦16-17层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联系电话:程佳佳,15021776076;债权申报文件样本可登录百度网盘下载【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Fl4tpdQrawVf1n_iBpeg】,提取码为【1M6d】)。申报债权应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诉讼委托代理人的相关规定,提供委托代理手续。
清算组定于2025年5月28日15时00分在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楼大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机构登记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上述材料应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前书面提交清算组核实确认。
家园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提供应履行债务或持有的财产清单,并依法向家园公司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福建省松溪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