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方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债权公告

通知声明

2025-11-14 14:43

致:隆昌包装工业公司,成都文展有限公司,威远民富密封件有限公司、自贡龙翔包装有限公司、成都市旭光钛制品厂、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税款债权,职工薪酬债权,上海友谊包装厂,成都华夏银行武侯支行,四川绿洲绿丰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元德建设集示设备有限公司团有限公司、内江方向液晶显示社贝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内江方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正在进行清算。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现就资产负债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主体:对公司拥有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属本次公告主体范畴,包括公司员工、供应商、金融机构及其他债权人。


二、债权公告范围:

1.合同之债(如货款、借款、服务报酬等);

2.劳动之债(如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等);

3.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等其他合法债权。


三、申报材料:

1.债权申报表(需联系公告方);

2.债权人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债权成立及金额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欠条、转账凭证、发票、结算单、生效法律文书、社保缴费记录等);
4.委托他人申报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

5.清算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并提交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签字捺印)。


四、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止(工作日9:00一12:00,14:00-17:00);
2.申报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玉峰路129号;
3.联系人:史女士;
4.联系电话:0832-2289685。


五、注意事项:

1.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不得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行使权利;

2.申报债权需如实填报信息,提供真实合法有效证据,虚假申报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债权申报后,清算组审查核实,债权人应配合核查并及时补合法有效材料。


特此公告。


内江方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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