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成都中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自2023年10月,经成都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至今,从未启动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本公司名义进行资产收购或对外投资,也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任何金融业务。但是近期发现社会上出现不法单位或个人冒用成都中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收购兼并企业,肆意侵害成都中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合法权利,为此,成都中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严正声明如下:
1、所有继续冒用成都中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名义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停止其违法犯罪活动;
2、所有未经书面允许使用成都中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名义进行资产收购及对外投资活动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概由行为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本公司无关;
3、如发现有冒用成都中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名义从事“企业收并购及相关金融项目”,均可将单位组织者或行为人扭送至当地公安机关。
4.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允许使用“成都中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任何商务活动,造成成都中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或者名誉损失的,一律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成都中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