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5年10月8日,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兴华公司”)股东会决议:兴华公司正式清算并成立清算组,清算组负责人陈杰,联系电话18877700037。现清算组就兴华公司清算及债权登记事宜公告如下:
请债权人于2025年11月30日前向清算组提交有关债权资料并办理债权登记手续(联系人:凌尚进,联系电话:18677600709,清算组办公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鲁班路95号信息港4号楼1406室)。
本次债权登记实行网络登记与现场登记相结合方式办理,有关事项请债权人登录清算组指定的网站(网址为:http://www.xingyulaw.cn),并按指南要求办理网络登记和预约现场登记。债权人应当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两套:
1.债权登记表(网站下载)。
2.债权登记申报书(网上申报登记后可下载)。说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发生时间和原因;债权本金金额、债权性质和种类;利息、孳息、违约金等计算方式及起止时间。
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个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5.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 名)、代理人身份证需经验证并附复印件。
6.债权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供货单、银行转账凭据、结算书、判决书等。
特别说明:
1.债权人应当如实填写债权登记表、申报书,并全面提供债权证据材料清单。有关债权登记指南、须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债权登记申请书格式、债权表格式、债权证据目录格式,请登录 http://www.xingyulaw.cn或者“广西行于思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下载。
2.债权登记作为公司清算目的之用途,不作为对债权的确认或否认,亦不作为债权时效中断的事由。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的债权计算至2025年11月30日。如兴华公司后续进入破产程序。则本次提交的债权登记材料有效延续到破产程序,即进入破产程序后无需重复提交债权申报材料。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自动计算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之日止。
3.为维护兴华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兴华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再向第三方支付工程款,此前委托支付协议等文件皆不再有效。
特此公告。
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