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卫生健康局送达公告

通知声明

2025-08-29 14:27

阳朔铭翠草药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50321MABPB2BX5Y,经营者:秦翠英,身份证号:452328********0025):

我局于2024年12月18日向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朔卫医罚[20243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发出《催告书》(朔卫医催[2025]1号),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催告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催告书内容作如下:

一、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1.缴纳罚没款人民币伍万叁仟元整(¥53000.00);
2.缴纳加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以上合计人民币拾万叁仟元整(¥103000.00),缴纳方式见缴款二维码。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你(单位)有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你(单位)如要求陈述、申辩的,请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

三、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徐云,联系电话:0773-8815398。

阳朔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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