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营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财产分配公告

通知声明

2025-08-28 13:44

商丘市营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债权人: 


商丘市营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商丘市营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破产财产暨拆迁补偿资金分配方案》已经债权人表决通过,并于2025年8月20日经睢阳区人民法院(2007)商睢区破字第5-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本次分配为第一次分配,根据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分配方案,预留不可预见的费用200000元(包含后续职工提出异议的分配、公告费、执行职务等相关费用),产生破产费用(破产案件受理费、执行职务的费用、审计费用、部分职工误工补助)410365元。在支付破产费用及预留费用后,剩余可供债权分配的数额共计3823718.62元,根据分配方案向职工债权予以平均分配。由于目前已审查确认的职工债权总额为5131425.79元,因此根据分配方案计算,职工养老保险部分清偿率为100%、职工医疗保险部分清偿率为100%、为解决离退休职工问题职工为单位集资垫付代交的社保费4000元部分清偿率为100%、职工工资补助部分清偿率为67.7%。由于第一顺序的职工债权未能获得全部清偿,因此根据分配方案第二顺序的税收债权清偿率为0。具体分配数额详见分配明细表。对于预留金额在符合条件时再另行进行补充分配。 


分配注意事项:

1.本次分配采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鉴于债权人大多已经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管理人将直接根据其提供的账户信息直接予以支付。

2.管理人将于公告后陆续向债权人进行转账分配支付,债权人应耐心等待。

3.对于管理人收到的协助执行及债权转让通知等事宜,管理人依据协助内容及转让事实依法履行职责。 

4.债权人如提供银行账户错误导致无法支付成功的,或未能提供相关继承手续的,管理人对其分配额予以提存,直至提供正确的债权人本人账户或补全手续。

5.其他事宜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商丘市营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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