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木水电站全体持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规定,及定安县木水电站(以下简称木水电站)拟改制工作需要,现就股权确认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告事由:木水电站拟由联营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查阅历史资料,现有部分自筹资金持股人和持股情况无法确认。为维护全体持股人合法权益,依法推进改制工作,现发布本公告。
二、确认对象:持有木水电站股权但尚未办理确认手续的持股人。
三、确认方式:请持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即2025年8月31日前),携带以下材料办理股权确认手续: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原始出资凭证(如出资证明书、收据等)。
(三)其他能证明持股关系的材料。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办理地址:定安县木水电站一楼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王博生13876033565。
五、注意事项:
(一)逾期未办理确认手续的,其持股情况将依据现有档案资料进行认定;经核查仍无法确认持股人身份或持股数额的,相关股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定安县木水电站改制实施方案》规定处理,木水电站不再单独通知,相关权益主张将不再受理。
(二)办理股权确认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诈骗。
(三)本公告通过法定及必要渠道发布,包括:在海南日报、定安县人民政府网、木水电站企业生活区、厂区公告栏发布。
特此公告。
定安县木水电站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