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截至本声明发布之日,本公司与北京银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就双方此前的多份合同产生的欠款纠纷中,已有3案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回民区法院审理并作出生效判决,均判定北京银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应向本公司支付欠款,相关判决已进入执行阶段。
2.双方仍有3起以上同类合同欠款纠纷尚未了结,本公司希望对方尽快履行付款义务。
3.杨健超作为北京银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的负责人,同时系本公司股东,其对上述合同纠纷的背景、事实及本公司已胜诉的情况均属明知。
4.鉴于上述事实,本公司严正声明:在我公司未全部收回欠款前,公司不做任何股权分红及项目分红。任何基于双方已发生或未了结的合同关系,由北京银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或杨健超以任何名义向本公司主张无合法依据的款项、或针对本公司提起不当诉讼的行为,均属违背客观事实的滥用权利之举。本公司将依法坚决抗辩,并保留追究相关方因此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权利。
特此声明。
内蒙古芯芳正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