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公司发现有不法分子伪造私刻我公司公章,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商业活动,该行为侵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我公司的社会声誉,我司已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将进一步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究。为提醒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谨防上当受骗,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公司公章为实体印章,无电子章,且由公司专人保管。使用公章需严格按我公司制定的审批流程,审批过程全程留痕,各环节均有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批。除此之外其他来历不明的印章均系伪造,我公司从未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伪造印章进行任何活动。
二、我公司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公司内部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任何文件及合同,更不存在口头协议、短信微信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的约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与伪造私刻我公司公章的犯罪分子所产生的交易或签订的文书,与我公司无任何法律关系,我公司对此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相关单位或个人在进行交易前提高警惕,注意辨别真伪,加强防范,如不能确认我公司印章的真实性,应及时与我公司联系核实,谨防上当受骗。联系方式:0755-25889516或者13926528876。
三、现正告伪造我公司公章、冒用我公司名义的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一切不法行为,澄清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对于任何侵害我公司声誉和权益的行为,我公司将积极采取一切法律措施,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坚决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
深圳市万宁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