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2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仙人堂陵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人堂公司或债务人)预重整进行备案登记并认可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作为仙人堂公司的预重整辅助机构。
仙人堂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5年5月14日前,向仙人堂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报债权(1.线上债权申报方式:访问破易云破产办案工作平台https://www.poyiyun.com/,输入手机号、获取短信验证码、案件识别码114529,根据提示完成登录、债权申报;2.线下债权申报:通信地址: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仙人堂生命纪念园办公楼三层办公室,联系人:邱老师 17320315326,张老师13101332231)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将无法依照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在预重整程序期间行使权利。
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申报债权,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所函。
特此公告。
重庆仙人堂陵园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