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牌(江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严正声明

通知声明

2025-11-03 14:19

红牌(江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5MABM2T1547)严正声明:


1.我司原合法持有的公章,合同章(以下简称“原印章”)为唯一经公安机关备案、股东会授权的公司印鉴,自启用至2025年9月25日期间签署的所有文件均合法有效。


2.法人梁建龙在未经我司股东会决议、未通知其他股东(包括我司)的情况下,于2025年9月擅自报失原印章并私自刻制“红牌(江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章”、“红牌(江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章”(上述印章以下简称“新印章”),新印章于2025年9月26日正式生效。该行为无任何法律依据,新印章自始不具备我司合法印鉴效力。


3.自2025年9月26日(含当日)起,无论合同、协议等文件的手写日期标注为任何一天(包括倒签为2025年9月26日之前,如“2025年9月20日”“2025年8月1日”等情形),只要实际使用的是上述“新印章”签署的,均非我司真实意思表示,未经我司股东会追认,对我司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特别警示:任何试图通过倒签日期或其他方式,利用新印章进行签署、确认、担保或产生其他任何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规避责任)的,均属无效。我司仅认可使用原合法印章(或股东会后续授权的新印章)签署的文件。


4.因使用“新印章”签署文件(无论手写日期为何日)产生的全部违约责任、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均由行为人梁建龙本人自行承担,我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相关人员务必联系我司核实文件真实性,确认印章合法性及签署流程合规性。


特此声明!


声明人:红牌(江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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