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本人近期发现公司存在欠缴大额税款、涉及多起诉讼及被执行案件等重大经营风险,且本人仅为名义法定代表人,不愿因公司风险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故于2025年9月17日向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提交《法定代表人离职申请书》,明确要求解除名义法定代表人身份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实际控制人已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同意;
截至本声明发布之日,实控人告知因公司未结清欠缴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暂无法办理以及受理法人变更登记申请等相关手续,该变更障碍系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本人对此变更障碍无任何过错及控制权,本人无任何责任,亦无能力推动解决。
现郑重声明:自2025年9月17日递交离职申请起,本人已完全脱离与浙江东悦建设有限公司名义法人等一切关联;对于本声明发布后,浙江东悦建设有限公司因任何经营行为、债务纠纷、违法违规行为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及行政责任,均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自行承担,与本人无任何法律关系。
此前因本人名义法定代表人身份产生的相关权利义务,以本人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此前签署的书面协议(如有)为准;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因未及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导致本人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损失、法律纠纷牵连、经济赔偿等),本人将依法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子强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