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减资公告

2025-08-28 15:58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5年8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业绩承诺股份补偿)〉的议案》《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履行2022年10月24日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触发的回购条款,回购并注销李琴华持有的公司5,167,663股股份,回购注销闵浓娟持有的公司5,015,672股股份,回购注销杭文伟持有的公司5,015,672股股份。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份将由358,486,200股变更为343,287,193股,注册资本将由358,486,200元变更为343,287,193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进行申报债权。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相应的减资公告。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8月28日—2025年10月1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申报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映淮街9号江苏铁路科创园12楼1220室,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25-66008683。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1)公司债权人可持书面申请、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2)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经公证机构公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三、其他信息: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后续程序,以及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程序,尚需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进行操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知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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